近日,上海市交通执法部门分别在虹桥火车站和浦东机场区域查获3起利用承租的车辆从事营运活动的违法案件。

经查,5月1日,驾驶员刘某某,从浦东潍坊路附近搭载2名旅客至浦东机场乘机,收费1000元。

经查,5月4日,驾驶员罗某,从漕溪北路99弄搭载2名乘客送至虹桥火车站出发层8号门,并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以每人300元人民币的价格向乘客收取费用。

经查,5月5日,驾驶人齐某某,从建国西路搭载1名台湾旅客至浦东机场乘机,收费1000元。

目前,上述3名驾驶员因涉嫌违反《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被市交通执法部门立案调查。依据《上海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上述3名驾驶员将面临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疫情防控期间,上海市交通执法部门对“违规揽客营运”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的态度,保障市民群众出行安全。

如发现“违规揽客营运”违法行为,市民可保留支付车费记录、车辆牌号和乘车照片、视频等相关证据,并拨打12345进行举报。交通执法部门将及时开展调查,对查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从快从严从重处理。(盛瑾瑜 史晨阳 罗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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