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唐婧 北京报道


(资料图)

5月31日,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青农商行”)披露了即将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其中赫然显示,担任青农商行行长11年的刘宗波和担任风险总监7年的姜伟,2022年履职评价被董事会和监事会双双认定为“不称职”。

但早在2023年1月18日,青农商行已公告,刘宗波先生因超过关键人员任职期限的相关规定及年龄原因,辞去该行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行长,以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等职务。2022年8月29日,青农商行也已公告,姜伟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该行风险总监职务。董事会对二人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一位资深银行观察人士告诉记者,“不称职”属于非常负面的评价,可能涉及经营管理不够审慎给该行带来重大损失、因经营管理存在问题受到监管比较严厉的处罚等重大问题。一般而言,评价为“不称职”会被董事会或监事会问责,需要辞职或被罢免。但刘宗波和姜伟目前已经辞职,银行是否将进一步追究责任,具体要看银行履职评价细则等规定。

青农商行2022年年报显示,刘宗波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为140.64万元,姜伟的税前薪酬总额为51.34万元。

与此同时,董事会和监事会还将三位副行长贾承刚、丁明来和王建华认定为“基本称职”,而将另一位副行长李春雷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认定为“称职”。2023年4月28日,青农商行公告,贾承刚、王建华因年龄原因辞去副行长职务,李春雷则因工作原因辞去副行长职务。丁明来则仍在担任执行董事和副行长。

此外,2021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显示,董事会和监事会仅将行长刘宗波一人认定为“基本称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均为“称职”。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披露,董事会和监事会则将所有高级管理人员认定为“称职”。

一直以来,董事、监事、高管履职评价评为“不称职”和“基本称职”的情况较为少见,与之类似的情形仅有2016年某股份行原副行长突然被董事会宣布解聘的事件。

“近两年,随着《银行保险机构董事监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的公布实施,各家银行在开展‘董监高’履职评价时会比较认真严谨,对部分履职不到位甚至存在问题的‘董监高’往往不会全部给予‘称职’评价。预计后续履职评价将更加全面、客观、准确,更能反映董事、监事、高管的实际履职情况,这将会成为趋势。”上述银行业观察人士如是表示。

备受承压的2022年

青农商行由原华丰、城阳、黄岛、即墨四家农村合作银行,胶州、胶南、平度、莱西四家农村信用联社及青岛市联社共9家单位组建而成,于2012年6月28日挂牌开业,2019年3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

年报显示,2022年青农商行实现营业收入99.44亿元,同比减少3.43%;归母净利润23.17亿元,同比减少24.11%。其中第四季度,青农商行的营业收入虽然同比增长3.13%至19.23亿元,但单季度净利润-4.82亿元,为该行对外公布单季度业绩数据以来首次亏损。青农商行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股,不转增股本,为A股42家上市银行中2家不分红的银行之一。

截至2022年末,青农商行不良贷款余额为52.60 亿元,不良贷款率为2.19%,较上年末上升0.45 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率上升的主要原因是 2022年房地产市场及上下游仍处于调整期,房地产业和建筑业不良贷款有所上升。具体来看,该行房地产业不良贷款余额为15.19亿元,占比达35.73%,不良率为6.10%。

除了被房地产拖累之外,青农商行还面临和股东讨债的尴尬。

4月29日,青农商行披露诉讼事项称,该行与“巴龙系”两家公司——巴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巴龙集团”)和巴龙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巴龙建设”)合计8.76亿元的借款本金及4244.3万元逾期利息、罚息、复利未收回,并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据悉,巴龙集团与巴龙建设为一致行动人,截至一季度末,两家公司合计持股青农商行7.16%。

5月30日,青农商行再度披露诉讼事项称,经法院两次查询,由于巴龙建设、巴龙国际名下已无财产可供执行,青农商行终结了对贷款的强制执行,涉及本息合计接近9.2亿元。青农商行在公告中称,如发现对方有可供执行财产时,可再次申请执行。

更为尴尬的是,股东欠青农商行的9亿贷款还未偿还,巴龙建设、巴龙国际持有青农商行市值超过2亿元的股份还被摆上了拍卖架,用于偿还其他债权人的债务。

5月25日,青农商行发布公告称,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将于6月28日10时至6月29日10时止,在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京东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开拍卖该行股东巴龙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巴龙集团”)、巴龙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巴龙建设”)所持本行部分股份,涉及巴龙集团持有的6012万股股份,占青农商行总股本的1.08%;以及巴龙建设持有的1873万股股份,占青农商行总股本的0.34%。

青农商行董秘办公室相关负责人此前在采访中表示,此次司法拍卖源自巴龙系跟其他债权人的债务,“是用来偿还其他债权人的,与青岛农商行的不良贷款没有什么关系”。

除了和股东讨债不顺利,青农商行2022年还领到了监管的多张大额罚单。

2023年4月28日,青岛银保监局公布一张关于青农商行的千万级罚单,因存在公司类贷款风险分类调整不及时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条件优于其他借款人同类贷款的条件、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贷后管理不审慎等违法违规事实,青岛银保监局对青农商行罚没3087.27万元,对六名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罚款合计61万元。做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2年8月26日、8月30日。

2022年1月28日,青岛银保监局开出的2022年1号罚单也是针对于青农商行。上述罚单内容显示,因存在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等多项违法违规事实,青农商行被罚4410万元。做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22年1月26日。

如何再出发?

尽管2022年有些流年不利,但2023年一季度青农商行的表现出现了一些积极的信号。一季度报显示,青农商行实现营业收入26.72 亿元,同比增长 7.23%;归母净利润实现 9.94 亿元,同比增长 5.58%;资产总额 4,632.46 亿元,较年初增长 6.54%,负债总额 4,258.73 亿元,较年初增长 6.92%。不良贷款率 2.09%,较年初下降 0.1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227.80%,较年初提高20.17个百分点。

在5月8日下午举行的投资者关系活动上,针对投资者对青农商行多次违规被罚的质疑,青农商行回应称,监管检查是保障银行业稳健发展的重要手段。通过检查,反映出我行在内控管理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也为我行进一步提高内控合规管理水平明确了方向和重点。我行高度重视检查发现问题,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同部署,全力推动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不断完善规章制度、业务流程和内控措施,目前绝大多数问题已完成整改。

针对投资者对2022年不分红的质疑,青农商行表示不分红主要考虑了以下因素:一是 2022年经济发展受到多种因素冲击,本行认真践行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社会责任,通过降低利率、减少收费、贷款延期还本付息等措施,持续让利实体经济, 营业收入和利润增长受到一定影响;二是积极顺应监管导向,加大风险处置力度,提升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水平,夯实未来风险抵御能力,为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三是提高资本充足水平,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补充本行核心一级资本,增强本行经营发展内生动力,为投资者创造更大价值。

“后续本行将进一步深化创新驱动、加快转型升级,不断完善风险防控机制,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在稳定息差的同时丰富产品,提升收入的多元化,加强市场分析研判,灵活调整投资策略,努力实现更好经营业绩、 创造更大社会价值。”青农商行表示,未来将在满足监管要求和业务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综合考虑投资者诉求,为投资者提供合理投资回报,也希望得到股东的支持和理解。

推荐内容